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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销售公告

      2023-12-29 16:51:49

      根据康河办字{2023}7号《关于开展清理吊机墩等河湖“四乱”专项行动》及《赣州市南康区河道清淤清障可利用料处置管理办法》(试行)文件精神,为了河道疏浚之外的河道行洪障碍物、清淤清障、河湖清“四乱”、涉河施工等突击清理出的可利用料得到充分利用,清理出来的可利用料由我司统购统销,现就此标段可利用料销售明确如下:

      一、销售区域

      赣州市南康区章水河镜坝镇河段区域

      二、计量及运输方式

      按体积立方米(m3)计量销售,中标企业自提。

      三、支付方式:先款后货。

      四、竞价企业需提供纸质材料:

      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需有经营河砂业务范围,不接受自然人、失信企业);

      2、有合法的经营场所,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;

      3、竞价企业应在2024 1  2  12 时前提供纸质资料。资料齐全后方可参与竞价。联系人:叶长征  电话:159 7077 6496,地  址: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。

      五、资质齐全的企业在报价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(¥50,000.00元),企业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,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。

   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:

      开户名: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

      开户行: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       

      开户账号:2850 0001 0301 0001 667 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六、竞价和中标方式:

      1、竞价方式:只接受企业网上报价。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现场勘验材料,核实材料的质量、数量等情况。

      2、中标方式:价高者中标,需满足以下条件

      (2.1)竞价企业资质齐全且报价前缴纳完投标保证金;

      (2.2)企业报价不低于控制价方为有效报价;报价加价基数为0.5元/立方米的整倍数,不能低于0.5元/立方米。

      (2.3)若只有一家企业报价并不低于(或等于)控制价的有效报价也可确定为中标企业。

      七、请各竞价企业在2024 1  2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整将报价单(附件一)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我司邮箱(邮箱号: nkcfxgmy@163.com ),未按时按要求报价则视为放弃本标段可利用料的购买权。

       

      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

      2023年12月29日

       

      附件一报价单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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