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赣州市南康区河道清淤清障可利用料处置管理办法》(试行)文件精神,为了使河道疏浚之外的河道行洪障碍物、清淤清障、河湖清“四乱”、涉河施工等突击清理出的可利用料得到充分利用,清理出来的可利用料由我司统购统销,现就此标段可利用料销售明确如下:
一、销售区域
赣州市南康区章水河桥口河段区域(章惠渠大坝下游施工线内)
二、计量及运输方式
按体积立方米(m3)计量销售,中标企业自提。
三、支付方式:先款后货。
四、竞价企业需提供纸质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需有经营河砂业务范围,不接受自然人、失信企业);
2、有合法的经营场所,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;
3、竞价企业应在2023年12 月 10 日 17 时前提供纸质资料。资料齐全后方可参与竞价。
联系人:叶长征 电话:159 7077 6496,地 址: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号楼6楼。
五、资质齐全的企业在报价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(¥50,000.00元),企业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,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。
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:
开户名: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
开户行: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
开户账号:2850 0001 0301 0001 667
六、竞价和中标方式:
1、竞价方式:只接受企业网上报价。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现场勘验材料,核实材料的质量、数量等情况。
2、中标方式:价高者中标,需满足以下条件
(2.1)竞价企业资质齐全且报价前缴纳完投标保证金;
(2.2)企业报价不低于控制价方为有效报价;报价加价基数为0.5元/立方米的整倍数,不能低于0.5元/立方米。
(2.3)若只有一家企业报价并不低于(或等于)控制价的有效报价也可确定为中标企业。
七、请各竞价企业在2023年 12 月 11 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整将报价单(附件一)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我司邮箱(邮箱号: nkcfxgmy@163.com ),未按时按要求报价则视为放弃本标段可利用料的购买权。
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星冠贸易有限公司
2023年12月 8日
附件:销售公告(章水河章惠渠施工段)(.docx-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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